尊敬的區領導您好:
我於:2000年4月結婚,婚後將戶口轉入該村(農業)——北辰區雙口鎮前丁莊村。現在孩子已經13歲了,母女均為農業戶口,可是十幾年過去了,我與孩子的土地始終一寸皆無,像我們這種情況的、未分到土地的農民,在村裡不止一例,此問題至今村乾部尚未解決。該村乾部工作不作為情況比比皆是,希望各位領導及時幫老百姓解決我們的切身利益問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對於您反映戶口轉入後,一直未予分地的問題,雙口鎮經與前丁莊村村民委員會調查核實,答復如下:
1997年,前丁莊村依據當時的戶籍人口數,重新調整分配土地,並於1999年正式簽訂30年土地延包合同。按照相關政策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對於婚後戶籍轉入本村,且原籍有土地的農民,本村不再予以分配土地。村委會在土地分配的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盡最大努力維護全體村民的切身利益。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雙口鎮政府
2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