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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領導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自來到居委會工作後努力工作,認真向各位長輩學習,自身也參加學習,於2012年取得了助理社會工作師的資格證,希望能從自身提昇自己的水平,但是在今年2014年2月13日的天津日報上卻看到了一篇名為《社區工作者新待遇標准出爐》的文章,試問哪一個企事業單位、民營、非民營組織會將待遇問題公布於眾的呢?這豈不是從政府部門就不顧我們個人隱私呢?如果說是為了考慮2013年9月報紙刊登一篇名為《天津社區工作者月薪將達4000元》的文章過於誇大、2011年7月報紙刊登名為《年收入不低於上一年職工平均水平》的文章不屬實的話,也沒有必要做到這一地步,居委會成員工作量繁重,待遇低是有目共睹的事實,什麼人口普查、建立工會、經濟普查、稅源清整一系列不應屬於居委會辦的事情從上級下派到居委會,試問是不是又給那些應該盡職的單位省去了不少煩心事呢?居委會工作是最貼近民生的,如果全部人員都是下單位跑單位建工會頂報紙收表發表拍照片,又會有什麼精力將本職工作做好。希望領導能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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