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想諮詢關於異地二手車落戶天津的問題。本人所駕駛車輛目前懸掛外埠牌照,如果本人通過搖號或競價取得機動車增量指標後,是否可以將該車落戶天津(該車滿足國四標准),懸掛天津牌照?這輛車目前車主是他人(外地戶口),本人打算在外埠完成過戶後將其落戶天津。之前諮詢過貴部門,已經得到了可以落戶的答復,但今天諮詢天津交通臺時被告知不滿足條件,原因是外埠車落戶天津不僅需要滿足國四標准,而且外埠車必須是使用未滿三年(該車購於2010年4月)。究竟有沒有這項規定?此外本人曾向貴部門諮詢異地二手車落戶的詳細步驟,但不知為何被轉往了公安局,至今只是被告知等待二次答復。今天下午電話諮詢車管所,車管所又說這個問題需要諮詢交通港口局,打了一下午貴部門諮詢熱線59612345,居然一直線路繁忙?真的有那麼忙還是壓根就打不通忽悠老百姓?針對這些問題請盡快給予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異地二手車關於車輛的落戶標准請您諮詢市公安交管局,在您的車輛滿足市公安交管局的標准的前提下,取得增量指標後可以落戶天津。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