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減負不要連同方便群眾的措施一同減掉。
今年對中小學減負又出新的政策,作為家長我們非常歡迎和擁護。其中有一條規定是小學5點以前學生必須離校。因此我們孩子所在的小學今年通知,取消5—6點的晚晚班。這個晚晚班一直以來為我們大批雙職工家長解決了很大困難,家長5點下班,到學校將近6點,這期間學校把家長不能接的孩子集中在一起在教室自習,我們非常感謝學校的便民舉措,現在減負的規定把這個便民舉措給砍掉了。市教委能否再發個補充通知,“凡為解決家長接送困難的晚晚班超過5點的可以繼續舉辦,並鼓勵采取多種形式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學有困難的雙職工家庭,但不能變相搞補習和集中講課”,或以其他形式解決一下這個問題,這樣學校就可以繼續辦晚晚班了,如果市教委不發補充通知,估計沒有哪個學校再敢搞晚晚班了,這也是很大一部分家長的實際困難啊。希望好的政策能考慮完善,別搞一刀切,尤其在在教育實踐活動整改總結階段能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解決影響群眾生活學習的重要問題。
尊敬的網友: 您好,國家教育部規定小學生一日在校活動總量不得超過6小時,應在下午3:40分放學。為方便家長接送孩子的困難,學校實行課後托管,但托管班放學時間不得超過下午5點。
感謝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