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2010年購買一套限價房,目前尚未辦理產權證。購房時因貸款需要購房合同寫的是我和我兒子的名字(《限價商品房購買資格證明》是我一個人的名字)。現諮詢一下:在房管局發放房屋產權證時能不能只寫我的名字。謝謝!
謝德勝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