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前兩天腰疼, 在市裡某醫院看了病,開了幾針營養針劑。
想著到楊村注射。 天津市裡醫院大夫也給開了注射證明。
但到了楊村社區醫院 社區醫院不給打(理由:一般不給外來藥注射),
到了縣醫院縣醫院也不給打(理由:不知是否對病人過敏)。
沒辦法 , 我又回到天津市裡注射。
無論哪級醫院, 均應以救死扶傷為宗旨,但這個宗旨卻在武清各級醫院看不到毫分。
一級醫院感覺是出於經濟利益不高考慮,而縣醫院則不願承擔責任。
不知道白衣天使們還記不記得學醫之初的莊嚴宣誓?
尊敬的lucky2sunn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區衛生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區衛生局回復如下:
“某醫院”不明確;診斷不明確;“營養液”概念不清楚;醫生無法判斷外帶藥品與患者疾病是否對癥。患者帶藥離院後可能由於保存不當致使藥品變質等,醫院無法預測和承擔不良後果。院外藥品代注無明確法律規定,一般由醫療機構自行規定。對來源不明或無規范病歷記錄的藥品不予使用。原則上,外帶藥品需提供發票,醫囑或處方可給予代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衛生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