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屬於雙獨二胎,27歲生頭胎,今年31歲,二胎懷孕中,准生證已經辦理,要休產假。
請問,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我本次是否還有享有30天晚育假?
本人單位在塘沽,產假方面應該是全天津統一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