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今年快50歲了,我媽在年輕時嫁到了蔡家堡,後來因為感情不和而離婚,但是戶口還在蔡家堡村,還是不是漢沽區蔡家堡村的一名村民?以前村子裡每一年選舉村乾部,大隊乾部都把我媽請過去參加選舉投票,現在拆遷了,就說我媽沒資格分拆遷款?他們說這是因為我媽改嫁了,不符合要求了,但是我了解到像我媽這種情況的人還有很多,他們其中就有分到拆遷費的,我就是想諮詢一下,到底大隊乾部這麼分拆遷費是按什麼標准呢?國家又有什麼標准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了解,村民征地補償款的分配,由村兩委會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予以表決,詳細情況,請您與村兩委會聯系諮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