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抱歉,向您求助,我也是最近剛剛纔發覺問題的,近日在網上看到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號??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第一批)的公告》2012年1月開始實施,我的新賽歐1.2EMT在減免之列,但是我於2013年7月29日到津南地稅繳納車船稅時,工作人員並未給予減免,而是直接開出了票據,金額是390元(而減免後應該大概只有一半左右),而且票面上為何是“(2012)津地繳電”字樣,想向您求助一下,看看為何未按照規定給予減免,多征繳的稅費是否應按照規定退還。
票面信息 (2012)津地繳電:No.0835244
為您帶來工作工作量感到非常抱歉,期待您的幫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14日
您好,來信已收到,並責成區地稅局處理,現回復如下:
據反饋,區地稅局工作人員已經與您取得聯系,並就相關問題與您進行溝通。能否享受相關減征政策,需要對照您的車型是否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公告內》,如確在公告目錄內,將及時為您辦理減半稅款的退稅事宜。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