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2011年出生患有腦癱生活無法自理,妻子只能在家照顧孩子。我在外打工每月也只有1500元。孩子每月都要花費高昂的藥費,我只有一套27平米的房子,無存款無汽車。去年去街道申請過街道說我們不夠標准申請低保。我想問問想我們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嗎?孩子需要人照顧所以妻子也無法工作,只有我一人的工資養活全家。
於洪濤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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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順裡街辦事處
2014,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