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是黑龍江人,在天津一年了,但是因為沒有在民政處登記,所以被認為是在天津居住不到6個月,而我看孩子上學必須要用到居住證,我現在不能夠辦理居住證,相關單位給我開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我想詢問一下,這個可以麼?要不然孩子又上不了學了!她已經耽誤一個學期了!
期待您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外來務工子女在符合我市規定的條件下,可在九年義務階段就學,請您與居住證所屬的區教育局聯系。
感謝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