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新生兒剛出生既產生的醫療費用(還未上戶口),在上戶口後上了相應的兒童醫保。在遞送報銷材料時,所在地街道要求提供母親所在居委會開具的母子證明。對方居委會說無法開具。撥打12333諮詢,其說不需要。但是辦理街道說目前遞送材料時必須要。想請問下是否需要,不需要的話如何向所在地街道說明,需要的話是根據哪條規定向母親所在居委會申請辦理?
尊敬的網友:
您好!具體醫療費報銷問題請諮詢參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