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局領導,失業處:
本人於2012年一月被單位非法解除合同,(合同未到期單位違法解除,後拒不支付工資,拖欠工資一年之久,前後經勞動仲裁,北辰法院天津一中院)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都判單位敗訴支付,但單位出於報復拒不辦理退工轉檔手續,經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單位纔不等不辦理,(此前均有生效判決)。在辦理手續中更是困難重重,先後往返北辰,和戶籍地勞動部門,回答政策不一,推來推去,後經北辰請示算同意辦理。按正式退工辦理,但失業部門講要上報市局,我有請求,或求助,我作為勞動者,也是受害者,現已兩年沒能合法就業,生活沒有經濟來源,失業保險金本來的用途就是在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燃眉之急,且勞動者一直合法繳納失業保險金,如今為什麼卻被剝奪,況且造成遲延辦理沒有勞動者任何責任。這符合失業保險真正的意義嗎,違法的應該懲治,受害者不應因對方違法也受到切身利益上的損失吧,我們的政策在制定中也可能沒能預見出現這種故意遲延退工轉檔的情況,但現實還是有的應加以考慮,另就特殊事件能否特殊辦理。如不補辦今後還會有更多的困難1,享受不了再就業的待遇,期間享受不了醫療保險待遇,習主席重要講話強調要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訴求解決好,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如我局關於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范退工轉檔》的通知,中強調在勞動爭局領導,失業處:
本人於2012年一月被單位非法解除合同,(合同未到期單位違法解除,後拒不支付工資,拖欠工資一年之久,前後經勞動仲裁,北辰法院天津一中院)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都判單位敗訴支付,但單位出於報復拒不辦理退工轉檔手續,經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單位纔不等不辦理,(此前均有生效判決)。在辦理手續中更是困難重重,先後往返北辰,和戶籍地勞動部門,回答政策不一,推來推去,後經北辰請示算同意辦理。按正式退工辦理,但失業部門講要上報市局,我有請求,或求助,我作為勞動者,也是受害者,現已兩年沒能合法就業,生活沒有經濟來源,失業保險金本來的用途就是在勞動者失業時享受燃眉之急,且勞動者一直合法繳納失業保險金,如今為什麼卻被剝奪,況且造成遲延辦理沒有勞動者任何責任。這符合失業保險真正的意義嗎,違法的應該懲治,受害者不應因對方違法也受到切身利益上的損失吧,我們的政策在制定中也可能沒能預見出現這種故意遲延退工轉檔的情況,但現實還是有的應加以考慮,另就特殊事件能否特殊辦理。如不補辦今後還會有更多的困難1,享受不了再就業的待遇,期間享受不了醫療保險待遇,習主席重要講話強調要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處理好維穩和維權的關系,要把群眾合理合法的訴求解決好,完善對維護群眾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如我局關於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范退工轉檔》的通知,中強調在勞動爭議 。。。由於文字限制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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