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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事這已經是第三次發帖了,難道這點事在鎮裡村裡解決就那麼費勁麼?每次的回復都說的很好聽,我想要的是實際的行動,今天已經周日了,說的本周內清除,眼看就過年了,村裡不作為難道鎮裡也那樣?成天就知道糊弄老百姓,沒有一點實際行動,樓道內本該存放自行車的地方被私自堆上石頭存放煤球劈柴,存放的自行車阻礙正常進出樓口,希望鎮裡能夠盡快清除這些隱患,不要再讓我們過有安全隱患的日子了。村裡要想管早就該管了,希望鎮裡領導重視該問題。以下是上次的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核實,柳灘東裡47號樓為柳灘村開發並負責的片區,收到您的來件後,本著及時解決的原則,責成柳灘社區居委會、天穆派出所及時負責調查此事。因為此事涉及火災安全隱患,居委會與天穆派所片警一同入戶。要求限期居住在47號樓3門101室房主將樓道內堆物清除,在此天穆鎮街道辦公室與柳灘村村長王金來協商這周內將46、47號樓樓內堆物全部清除乾淨。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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