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負責人:您好!居民最近去塘沽杭州道勞動局辦事,勞動局門前停滿了安辦理業務的車輛(包括周圍的商鋪門前),附近沒有固定的停車場,居民只好把小轎車停放便道上,辦理業務用了十多分鍾出來後發現車玻璃上貼上交通罰款單,居民一天工資纔掙多少誰經得起罰款消費辦業務呀,在說啦附近既沒有商場集市娛樂場所,誰沒事大老遠的把汽車停在那呀,居民尊重交通法規管理規定,但是在還沒有健全停車設施條件下,應該考慮區分業務機構附近理性疏導,不分場合地點以罰款代管理顯然讓違章車主蒙受損失。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了解,交警塘沽支隊秩序科負責人第一時間與您取得了聯系,並對情況進行了進一步了解和核實。根據您反映的情況和核實違章照片,其車輛在勞動局旁佔壓盲道的行為屬於違章,應依法查處。另外,就此類問題支隊也與勞動局進行了相關協商,以便以後更好的方便群眾辦事。建議您以後可以把車停在附近的停車場或可以停放車輛的場所。支隊把上述了解後的相關情況與措施建議又進一步和您進行了溝通和解釋,您表示滿意。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