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定點藥店對持醫保卡的患者售藥,都在原售價的基礎上加價30%或以上,不知原因何在?加價的收入又流向何方?藥店的這種作法不合理也不合規,既加大了醫保基金的支出,又增加了群眾的負擔。建議人社局和市發改委<物價局>予以關注並解決。更懇望把加價的原因和加價收入的流向有關情況通過媒體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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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