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車在我名下已經3年半了,我於2013年12月15日晚上10點把單子遞到二手車交易中心窗口內,於2014年1月22日正式車輛過戶了,並給買主辦了新的牌照。
請問:我原來的牌照能不能保留半年?或者這種情況屬於更新指標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按照相關政策,若您這輛車是您名下唯一車輛,您不能直接申請更新指標,需要通過搖號或者競價取得增量指標。
您的牌照號可以保留半年,在這半年內您取得增量指標後購車上牌可優先使用該號碼。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