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2009年有藍印戶口轉為天津市常駐人口,因孩子2008年出生,孩子戶口為山東戶口,本人2013年在生態城一次性付款購置房屋,且產權在本人名下,2014年1月份到所屬戶籍地為孩子辦理藍印戶口,當地戶籍民警說房本名字是父親的沒法辦理,必須是母親名下房產,在開發區、塘沽區、漢沽區、戶籍科諮詢為孩子辦理藍印戶口,房本名字為父親購置房屋即可,請問生態城的戶籍政策和開發區的戶籍政策有區別嗎,要是不一樣的話我想要一份文字性的相關制度,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