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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天津市南開區晉豐大廈4號樓703室的業主,現對於該小區博華物業公司不按規定代收電費的問題向進行舉報,請有關部門給予幫助和解決,謝謝。
我所在的晉豐大廈小區共有6棟樓,其中1-3號樓的產權性質是民用住宅,4-6號樓的產權性質是商業用房,也就是50年產權的。我於2012年1月份收房入住至今,電費問題一直困擾著我。通過查詢市發改委《關於調整我市電力銷售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1〕1467號)和諮詢市發改委、物價局工作人員得知,晉豐大廈4-6號樓應按照商業電價收費,具體為高峰1.3133元/千瓦時,平段0.8593元/千瓦時,低谷0.4273元/千瓦時,而博華物業公司一直以全時段1.3元/千瓦時的價格代收電費,中間的差額部分也沒有給出任何公示和合理解釋。2014年1月19日,我到物業去買電,向物業詢問價格問題,工作人員給出的答復是:晉豐大廈所有樓盤用一個總表,個人住戶無法單獨去電網營業廳買電,只能由物業公司代收,再由物業公司統一到營業廳購電。至於為何不分時段均以1.3元/千瓦時的電價向居民售電,物業公司表示有些個別住戶有偷電行為,需要全體住戶承擔補齊。我以及鄰居們就這樣一直以這個高昂的電價購電,現在向貴單位進行舉報,希望能盡快現場調查,並勒令物業公司嚴格按照有關文件收取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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