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10月份同時辦的兩個病退,和平區一位,紅橋區一位,可是領取退休金的時間卻不一樣,和平區的從2013年12月份開始享受退休金,而紅橋區的卻是從2014年1月份開始享受退休金。請有關部門給予答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提前退休人員,其達到退休條件的時間為人力社保部門核准退休之月。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