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最近本人在辦理人纔引進戶口,所有要求的資料都准備的好了,但是遞送到市局的時候被返回了。
原因如下:
需要提供公司法人變更手續
背景:
我工作單位一直沒變
我簽訂第一份勞動合同2010.12.1~2013.12.1 公司法人為A(三年裡公司法人變更了好幾次)
當續簽第二份勞動合同2014.1.1~2016.12.31 公司法人已經變更為D
我是在2014年1月份辦理的人纔引進
我想問的是,人纔引進的時候有必要提供這些資料嗎?還有我們公司法人已經變更過幾次A→B→C→D,我要去哪裡采集這些法人變更的手續呢?(急盼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