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幾日我提交了(查詢碼為3256255989)的諮詢問題,臨近年關估計您們很忙,就不用回復了,對我如下的建議有個回復即可。上次提交的諮詢問題是:我在振華東道出友誼商場停車場北門左轉,被判定“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由於稍早之前去過多次,都是可以走的,也沒有被判違章,所以一時不知道錯在哪裡。現在知道了,是您們近期立了禁行標志。您們為維護正常通暢的交通秩序嚴格執法是正確的,我認罰,今後會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規,做文明守法的駕駛員。同時我也有個希望和建議,希望是:您們要一視同仁,不論外地車還是本地車都一律照章嚴格執法(因為我那天客觀上也是看到多輛天津本地車在我前面通行,晚上也沒注意看交通標志,被誤導走了禁行);建議就是:做為交通管理部門,對友誼商場停車場也應承擔起監管的職責,督促其在停車場北出口處設立禁左警示標志,這樣纔能把可能出現的違章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否則根本無法達到您們設立禁行標志、疏通此路段交通擁堵問題的初衷,還涉嫌鉤魚執法。因為在停車場內根本無法直接看到振華東道與京津公路交口上的禁行標志,除非本地人知道、熟悉。希望盡快能夠看到回復並落到實處,真的希望杜絕像我一樣的駕駛員在這裡再栽跟頭!!!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1月29日
尊敬的王平網民: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回復如下:
您反映的振華東道建議增設禁令標志問題,該單行路設置已按照規定安裝有禁令標志,並按照規定於2014年1月3日進行公示,限行時間為8:00-21:00並於2014年1月6日開始攝錄違法行為,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二月一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