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2013年12月18日、12月3日我三次舉報的“今天我在正陽春水木天成店用餐後,服務員以已開具餐飲發票為名,拒絕我參加滿400元送酒水的活動,餐館“二選一”的做法屬違法行為,即便消費者享受了優惠活動,也有權索要發票。且發票章為天津紅橋區食唯尚府酒樓,與正陽春的牌子沒有一點關聯,請領導明察。”一事,紅橋區地稅局反饋,建議我向工商部門投訴"1、發票、活動二選一的霸王條款侵犯了消費者權益;2、該酒樓使用正陽春的牌子沒有在工商局進行變更,屬於工商局管理范疇",請明察。
此事至今兩個月過去了,這個問題都沒有得到處理,永遠是不負責任的“
此問題已分撥到紅橋西站工商所處理,詳情可撥打27718925諮詢.”
您好:
尊敬的劉先生,關於您反映的問題已登記,並分撥至工商紅橋分局西站工商所處理,聯系電話:27718925。
天津市工商局12315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