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規定符合條件的二胎需要與一胎間隔四周歲或者女方年滿28周歲,請問年滿28周歲是懷孕之前年滿還是二胎出生之前年滿?如果懷孕時不滿28周歲,孩子出生之後年滿28周歲算是違反計劃生育規定嗎?會因此受到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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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