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現因辦理准生證需要戶籍證明,我是天津和平區衛津路149號天津一建集體戶口,有戶口卡,身份證,到咱們和平區戶籍大廳辦理戶籍證明卻遭到了了拒絕,拒絕原因是必須要原單位開具介紹信,但是原單位五已經辭職十年了,單位領導和人事科經多次協商都不給離職人員開具介紹信,所以目前為止我的戶籍證明也開不了,我不知道現在應該找哪個部門,應該怎麼辦,為什麼我有現單位的證明,和居委會街道證明,戶籍大廳扔不給予辦理戶籍證明,急!急!求助部門領導給予幫助!
此致!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