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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想向您諮詢一下,我是黑龍江人在這裡以前沒辦過居住證,現在要學駕照,以及我的妹妹要上學,這兩項都需要居住證,可是我在辦理居住證時因時間未滿6個月,不能申請證件,只能給我開一個《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工作人員告訴我說有這個證明報考駕校以及孩子的上學問題都可以解決,其功能暫時相當於居住證,但是我在報考駕校時,招收人員說這個證明不好使,車管所不承認,根據您的回復3月1日孩子就要到教育局報名,我現在很擔心教育局也不承認這個證明,所以我想請問您,這個證明到底是否有用?為什麼兩個部門有兩種說法?而對於我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辦理相關資料?
其實,就是一個居住證的問題,我有一個不成熟的想法,不知道我想的對不對,請您指正!我認為這件事如果為了給在天津不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方便,我覺得這個《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還是很有用的,因為有很多事情都需要居住證,但是這個證明應該是各個部門都承認的啊!不能發證部門承認,其他部門不承認啊,這樣對於我們不滿6個月的流動人口來說太為難了,我們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如本人駕照考不了,還有就是不知道教育局是否承認!
希望您能幫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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