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通告後就拿著報案單找開 1、分局證明 2、交管網證明,下屬職能部門都講不清楚沒接到文件等。我們白跑了很多趟開不了。通告講6個月內期限辦理,現證明開不了造成延期,不合理。丟車就損失,案子又不好破,百姓在買車資金緊如有錢車丟了就買了。
建議被盜搶車的限時應在通告後幾個月。我們是有損失的,平時忙抽時間開證明又白跑,家裡還有諸多事,建議領導考錄考錄我們的損失,限時在通告後。感謝!感謝領導體諒百姓。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盜搶車輛相關政策正在研究中,請您耐心等待。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