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反映的防火問題我得到的解答是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天穆鎮街道辦主任聯系派出所及柳灘村公司聯合對柳灘東裡47排3門的賣早點的居民做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清理樓裡雜物,如果不行的話,由柳灘村公司出資幾個部門聯合行動共同清理。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1-20
十五號我反映的情況到今天眼看就一周了,雜物仍然存在,樓道內仍然無法正常存放電動車自行車,安全隱患仍然沒有消除,希望能夠按回復中說到的那樣由村裡出資進行清理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核實,柳灘東裡47號樓為柳灘村開發並負責的片區,收到您的來件後,本著及時解決的原則,責成柳灘社區居委會、天穆派出所及時負責調查此事。因為此事涉及火災安全隱患,居委會與天穆派所片警一同入戶。要求限期居住在47號樓3門101室房主將樓道內堆物清除,在此天穆鎮街道辦公室與柳灘村村長王金來協商這周內將46、47號樓樓內堆物全部清除乾淨。
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