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4年1月20日詢問津南區人口管理中心關於居住證積分落戶問題,回答是還沒有下達具體文件,而且沒有具體部門管理積分問題,請相關領導給與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
據了解,需要辦理居住證的外來人口可以到各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分站申領居住證。申領到居住證以後,如果居住證持有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相關材料,於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天津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具體辦理流程詳見市行政許可中心網站。具體政策文件已在市發改委的政務網站刊登,請您點接鏈接zwgk/zcfg/zcjd/201401/t20140109_39437.shtml參考。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