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現在辦理居住證需要先登記,登記後半年纔可以辦理。可是有些人駕駛證到期,還有一兩個月就過期了,沒有居住證就作廢了。還有些人孩子要上小學,要求提供暫住證或居住證,如果等半年後居住證可以辦理了,孩子就要等明年纔能上一年級。
請問領導,能不能用半年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材料,來證明已居住半年,來辦理居住證。或者能辦理一種短期暫住證來解決問題!謝謝
希望領導能幫助我們解決實際問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登陸的網站,進入信息公開欄目中,可以看到有關天津市居住證管理的專欄,裡面有詳細的辦理流程及所需表格下載。您也可以直接與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聯系諮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