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得知北京市政府已經出臺了簡化配偶、子女在京落戶程序的政策,該政策規定:如果一方是北京市集體戶口的,不再需要其在京擁有自有住房等方面的限制,就可以將配偶、子女的戶籍遷入單位集體戶中。這是一個很大的政策調整,不僅方便了留京人纔的生活,而且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不知道天津市是否具有或者准備推出這方面的政策,強烈建議出臺類似便民、利民的政策!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