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您好!我是通過人纔引進(博士、副教授)的途徑調入天津工作的,現在是單位集體戶口,請問:
1、如果我在津購買公產房,能否將我的集體戶口遷入公產房名下?
2、我小孩的戶口是否也能夠從其他省市遷入在津購買的公產房名下?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