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房補資格是於12年3月下發的 但由於房東的條件不符合備案條件就未做備案 也未領取房補 之後我們申請了公租房也未能入圍 我打算現在續上房補 去房管局提交了原房補資格證也領到了房管局下發的備案使用的新的房補資格證 可是到了備案的時候卻說資格過期 上去一問說是由於原來沒有備案所以資格過期讓我重新辦理房補 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房補過期了還能給我下發新的備案所用的資格證 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這種情況下只有重新辦理一個辦法嗎
還有希望您能抓一抓公務員的工作態度 我理解他們一天接待問題難免會煩 可是也得做到起碼的尊重吧 成天板著臉沒好氣的回答問題或是不做聲不回答 大伙要是都明白誰願意多費口舌耽誤時間呢 將心比心吧
尊敬的於淑蘭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區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區房管局調查情況。區房管局表示將派人員與您聯系,溝通、解答相關問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河東區政府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