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局長:您好!
我一直關注政民零距離,看到您做客《民生關注》,講了很多關於民生的問題,特別的把老百姓的事當做自己的事,親民,愛民,人民警察為人民,我特別的感動,相信在您的領導下,天津的明天會更好,我終於鼓足勇氣向您反映下我的現實情況: 我是一名外地在津打工者,1998年在天津上的中專,2002年畢業,在天津參加工作至今已經11個年頭了,正常繳納社保五險7年了,2007年在河東按揭貸款買了一套二手房,但是戶口是個大難題,我的戶口一直在老家,孩子是2011年在天津出生的,至今戶口還未落,我們就想要是我的戶口能落在天津,孩子的戶口就能直接落在天津了,關鍵是孩子[3歲]2014年上幼兒園的問題,孩子的戶口問題成了我們全家的最大問題,我們天天為這事發愁,期盼中,眼前一亮!今年有了一個新政策,居住證積分落戶,居住證我已正常辦理了,戶口能不能辦理一下,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關注一下我的情況.熱切期盼!
尊敬的趙堯軍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結合工作職責,答復如下: 今年9月6日,市政府印發了《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津政發〔2013〕31號),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試行非本市戶籍常住人口居住證管理辦法。居住證的申領、辦理以及申請參加積分入戶均從2014年1月1日起開始辦理。12月25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轉發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擬定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津政辦發〔2013〕113號)。 需要辦理居住證的外來人口可以到各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街道(鄉、鎮)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分站申領居住證。目前,各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和全市206個人口服務管理站已准備就緒,可攜帶相關材料申領辦理。 申領到居住證以後,如果居住證持有人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居所,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相關材料,於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具體辦理流程詳見市行政許可中心網站。 具體政策文件已在我委的政務網站刊登,請您點接鏈接zwgk/zcfg/szffg/參考。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市發改委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