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2年通過招考到天津來的一名教師,從去年開始辦理人纔引進落戶。山東師范大學專昇本畢業,是正規的全日制本科學歷,山東有社會專昇本,我是06年專科畢業07年考的社會專昇本,兩年後取得本科學歷,有學位證。去年所有的材料報上去了,靜海公安局審核通過了,但是報到市公安局未通過,原因是專昇本中間不能間隔一年。我想問一下,難道作為天津市的一名教師,連戶籍問題都解決不了嗎?既然工作在這裡而且有正式的編制,為什麼就解決不了戶籍問題?按照現在的政策,難道說我在天津教育行業工作幾十年,到時候解決不了戶籍問題的話,那我的孩子就不能在這裡參加高考?希望市教委能幫我指條路。。。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您諮詢其他相關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