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8月懷孕,9月末纔知道,但這時已經辭職換了新工作,新工作2014年1月纔上的保險,10月11月12月保險斷了3個月,然後我1月開的准生證,想諮詢一下,我這種情況生完孩子之後,社保那邊能給報銷嗎?如果不能報,我要怎麼做到最後纔能真正享受到生育險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