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懷罡因97年在榮府大樓買房於2001年一家三口被規劃成小城鎮戶口,轉年因種種原因賣掉樓房又搬回老家前朝霞村居住至今,現因政府規劃村中轉讓了土地,現所轉讓土地我一直都在種植而沒經過再次分配,請問政府所征收的土地款對於我一家三口應如何分配
尊敬的“王懷罡”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進行辦理,待有確切結果將向您再次反饋。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寶坻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尊敬的?王懷罡?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區領導十分重視,並責成區政策研究室結合寶平街道進行辦理,工作人員已將具體政策向反映人進行了詳細的解釋說明。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