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大人:我村村委會與大孟莊鎮政府在沒有任何審批文件和章程的情況下對蒙村店運河邊可耕地進行征用。此過程未召開全村村民會議,違反《村委會組織法》。未按政府征地流程進行,(二)征地的實施程序 1、發布征地公告 (1)發布機關:市縣政府。 (2)發布范圍: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征地機關、批准文號、征收土地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准、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布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范圍。絕對欠妥。此做法是否與十八大相關未定相悖。這難道不是衝擊可耕地紅線嗎。
恰恰在今天中央發布《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乾意見》。強調發展農業,縮小征地。 我村種種做法難道都是合理的?希望政府按照法規,流程來實實在在的為百姓排除疑惑。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大孟莊鎮政府進行回復。現回復如下:
按照武清區統一規劃,區運河綜合改造治理二期工程需租用蒙村店南河堰部分土地,涉及農戶20戶名。村委召開了村民代表大會進行了表決通過,村委會通過與20戶協商一致後,與各戶簽訂了土地租用流轉協議,符合土地流轉租用規定,本次土地流轉不存在可耕地征用。
注:請蒙村店部分群眾再反映問題時寫出真實姓名和電話,以便我們聯系及當面答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