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為了減輕學生學習負擔,今後初高中學生在現基礎上進一步減少在校時間,初三假期也不讓學校加課了。這樣產生兩個問題,(1)孩子放學太早,家長還沒下班,無法監督管理,更不利於孩子的教育;(2)學習課程一點沒減少,如此減負只能逼迫學生家長送孩子去上課外輔導班,這樣學生家長花費更多,起到什麼減負作用?出臺政策是否要考慮老百姓的真實想法,根據課程的多少,制定統一的標准,允許合理范圍內的學校補課。
尊敬的網友: 您好,1、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小學6小時,初中不超過8小時,是教育部的規定,有利於學生健康成長。中小學生下午兩節課後放學,老師也要備課,寫教案,批改學生作業。充分考慮到家長接送孩子的困難,小學已經安排了“托管班”,延長了教師工作時間,方便了家長。對於高年級學生課後監管還要由家長負責,做好安排。2、減負的配套措施就是減少課程內容,降低學習難度,市教委正在調研制定課程方案,延期部署。此外,將更加關注提高課堂教學(學習)效率,堅決糾正那種“課上損失,課外補習”的做法。減負需要全社會特別是家長的配合,要把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到課堂上來,提高吸收率,堅持下去就會擺脫對補課的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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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