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是外地戶口,准備在武清區買房辦理藍印。我的個人所得稅從11年開始一直是在塘沽區繳納的,買房時銷售告訴我有本市的納稅證明即可。可現在聽說武清房產局在辦理房產證時,如果房主交的不是武清區的納稅證明不給開立房產證,這是真的嗎?盼回復
尊敬的崔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房地產管理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武清區房地產管理局回復如下: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登記時,需提供家庭成員之一在本市繳納累計一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經核實後,可以辦理房地產權證。辦理房地產權證您需持以下要件: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契稅完稅發票、房屋登記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轉移登記申請書、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開發商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面積有誤差的需提供補充合同(2011年3月1日及以後簽訂《天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申請人需提供累計一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社保證明)。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