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我於2013年12月8日與4s店簽訂汽車了購銷合同,並交納定金。16日限購後,22日在區司法公證。2014年1月1日公證書下發下來,20141月12日得到4s店通知交了全款。16日早5:30到寶坻機動車管理所上牌。下午3:50錄入人員說得到新通知不能辦理。原因公證書無車架號。我公證時車子還沒有到4s店,哪裡去偷的車架號。市文件上也沒有提到必須車架號。15號搶車的早就上牌了。我們這樣的情況該怎麼辦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建議您與公安交管部門溝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