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謝百忙之中解答我的疑惑。
在2013年11月中旬過戶一輛小汽車,牌照理應保留半年。正在思索換什麼車的時候突然就要搖號了。
請問原牌照還給予保留麼?是否仍需搖號?(如果仍需搖號,是否侵害了我們這部分人的權益)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按照相關規定,以2013年12月16日零時為節點,在該節點之後若名下無車的人員需要通過搖號或者競價取得增量指標後方可購車上牌。
原牌照號保留半年,您在半年內可以優選使用該牌照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