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港鎮林城佳苑14號樓13層的1306號非法養了一條大型犬和一條小狗,
都是沒有犬證的,半夜經常吵的樓上樓下不得休息,希望有關部門沒收
非法養的狗,給周圍居民安靜的空間!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公安津南分局處理。
據反饋,公安分局指令屬地雙港派出所開展工作,經入戶核實,該住戶於2013年底從朋友處領養了兩只狗,2014年1月中旬已將狗送還其朋友。目前,其家中未養狗。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