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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交管局領導:
調控政策出臺後,社會大眾對於車輛更新指標獲取資格的異議反響很強烈,關注的焦點就是12月16日之前名下只有一輛車,計劃更新,且已經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尚未購置新車。新政頒布後被規定為需要參加搖號競價取得增量指標後,方可優先使用原牌照,而新政之後是完成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變更登記後自動獲取更新指標,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在焦慮等待一個月後,得到的結果是徹底失望。這個前後完全不一致的政策讓我們在新政前正常置換,且為超出6個月牌照保留期,名下無車的群體極不公平。北京、上海、廣州都在政策頒布後采取了一視同仁的政策,只要未超出6個月牌照保留期,完成轉移登記後自動獲取更新指標,而無需搖號。這是合乎民意、承上啟下、考慮了民眾需求和實際情況的政策。是我們贊同和擁護的。
希望相關領導、部門認真切實的考慮此項規定的合理性和群眾的呼聲,不要讓無辜的民眾去承擔後果和責任。為我們這些16日之前辦理了置換手續後,未來及買車,且名下無車的群體能夠參考北、上、廣那樣讓我們繼續延續和享有更新權利,在國家的法規下執行統一的標准。天津的汽車擁有和交通堵塞遠比不上應經限令的城市,天津在快速發展,我們更應該以成熟和遠見的政策去規劃,剝奪和犧牲我們這個群體的權利並不能改善現狀,只能看到政策缺乏深思熟慮。況且我們都是擁有將近10年車齡的車主,國家政策已經永久保留給個人。現在我們的生活已經嚴重受到影響。希望能盡快出臺補充政策!順應民意!讓人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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