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於96年10月至07年6月在和平海灣電源集團有限公司工作,06年下半年開始工資時發時不發,保險也停了,於是我07年6月離開公司自謀生路,未辦理辭職手續.2008年11月和平海灣電源集團有限公司為我開了份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從此開始我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和平海灣電源集團有限公司並未給我辦理退工手續,造成我現在無法將個人勞動關系轉移到戶口所在街道.現在和平海灣電源集團有限公司人去樓空,找不到任何相關領導(該公司也未注銷).請問我該怎麼辦這個事情.
尊敬的網友:
您好!建議您到戶籍地區縣人力社保局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