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是獨生子,1999年12月出生,有准生證和獨生子女證,且其他證件和材料齊全,即將去分局辦藍印進件。我家孩子原始出生證明當時是手寫的,因辦理時工作人員的粗心大意造成我妻子名字的一個字有點涂改,售樓處說這個證明可能通不過,於是我找到當時辦出生證明的縣衛生局理論。縣衛生局研究答復原來樣式的出生證明已不用了、也沒了,只能給我按新申報走程序而換發了一個新證明(原證明已收回存檔備查),除此外我還保留著2000年計生辦給開具的一個書面證明,請問這樣的話,辦藍印進件時,我這個出生證明是否有效?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