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您好:
我父親今年64歲,早年下鄉,1972年12月參軍,1976年3月20日退伍,在部隊服役期間因訓練造成腰部受傷,住院多天,定傷為腰肌勞損。當初部隊醫院開據了一個證明,可是多年前因搬家丟失,現在在當地檔案館查檔,有當初部隊開具的因腰肌勞損領取補助的證明,這能證明當初在部隊確實腰部受過傷。現在老人患有心髒搭橋、糖尿病、帕金森三種需要終生服藥的疾病,而且治療帕金森的藥物相當貴,每月光帕金森的藥物就1700元左右,而且每次開藥都不能開出所用的藥量,多部分要自費,加上心髒病和糖尿病的藥物,每年自費部分將近兩萬元,老人退伍之後因腰肌勞損不能乾重活,一直沒有工作單位,直到後來國家對知青的政策讓老人有了退休金,現在每月1800多元的退休金還不夠買藥,讓老人的生活質量嚴重下降,我想諮詢,像我父親這種情況能不能享受什麼扶持政策,如需要醫院的診斷證明和用藥用量的話我可以上傳,希望老人在有生之年能享受黨和政府的好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