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分將有輛到期強制報廢小客車一輛,報廢後可以獲得更新指標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如您名下只有這一輛小客車,您應當自完成注銷登記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更新指標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