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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治理城市擁堵而采用車牌搖號與競拍的辦法存在以下不妥:1.導致新的社會不公,助長“先佔牟利”與兩極分化。2.對城市擁堵治理作用有限,不利相關產業發展。3.讓人猜想政府為高價處理公務車鋪路。
建議可借鑒計生辦法采取以下組合措施,似乎效果可能更好一些。1.以家庭為單位每戶可以免費獲得一副車牌,成年子女成家分戶的,子女以購車的,形成的父母夫妻兩人戶,享有半副免費車牌申領資格,可與親家、親友或朋友聯合申領。2.政府、央企、事業單位鼓勵以車補形式私車公用,減少社會車輛規模。3.企業用車以利稅及就業指標設定用車上限(公共交通、物流企業不再此限)。超出免費車牌范圍的加征階梯式擁堵費、碳排放費及社會資源多佔費,作為進行市政路網與公共交通建設的資金補充。
這樣做的好處有四:1.加深親情、友情,促進社會和諧,降低離婚率。2.較好實現社會公平,加速汽車普及。3.有利於汽車、公共交通、物流行業發展。4.促進企業如實納稅與市政路網建設。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粗淺看法,供領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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