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比較忙,事情過了好長時間了。2012年12月底,早8;00左右,本人開車由開發區第五大街向第八大街由北向南勻速正常行駛時,在第六大街車道中間聳立近1米高的泥土堆,但是由於事發突然,沒有任何標識就“鶴立”於正常機動車行駛道路中間,來不及閃躲,造成車禍。以至於前保險杠全毀,車底水箱暴漏等。當時已及時向110報案,警察出了現場,後詢問附近環保工人,此舉為天津泰達環衛所致。隨後向天津泰達環衛致電,但對方稱車禍與他們無關,不負責任,隨便告,態度惡略,由於不了解環保局體系機構,不知道泰達環衛否屬於外包私營,遂向環保局提出質疑和投訴。本人修車花費5545元,賠償由誰負責?請問如果人出現碰撞、事故,誰又來負責?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撥打開發區服務熱線25201111反映問題,以及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賠償問題。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17